記者在多地走訪調查時發現,部分房地產項目在未取得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》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等關鍵證照的情況下,依然鋌而走險,持續施工,樓盤在工地上悄然“長個兒”。這種無視法規、挑戰監管底線的行為,不僅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,更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,成為當前房地產開發領域亟待整治的亂象之一。
現象:證照不全,工地卻“熱火朝天”
在北方某市城郊結合部的一處工地上,數棟高層住宅的輪廓已清晰可見,塔吊林立,施工車輛頻繁進出,一派繁忙景象。當記者向當地住建部門核實情況時,卻被告知該項目尚未取得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。“他們提交的材料還不齊全,正在補辦過程中,按規定是不能動工的。”一位工作人員如是說。類似的情況并非個例。在利益驅動下,一些開發商抱著“先上車后補票”的僥幸心理,在土地手續、規劃許可尚未完備時便倉促開工,試圖通過造成“既定事實”來倒逼手續辦理,或搶占市場先機。
根源:逐利沖動與監管縫隙下的博弈
無證施工屢禁不止,背后是多重因素的疊加。
高昂的資金成本是主要驅動力。房地產開發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,項目停滯一天,就意味著巨額的財務成本。為了加快資金回籠,部分開發商不惜違規搶跑。
違法成本相對較低。盡管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、《建筑法》等法律法規對無證施工有明確的處罰規定,但相較于項目開發可能獲得的巨額利潤,罰款有時顯得“隔靴搔癢”。而且,從發現違法到下達處罰,再到執行,周期較長,期間項目可能已推進大半。
監管存在漏洞與乏力。基層規劃、住建等部門面臨監管任務重、人手不足的困境,難以對轄區內所有工地實現全天候、無死角的巡查。有時,監管部門即便發現了問題,下達了停工通知,但施工方往往采取“你來我停,你走我建”的游擊戰術,使得執法效果大打折扣。個別地方還存在“重招商、輕監管”的傾向,為了保障重點項目進度或出于其他考慮,對開發商的違規行為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。
危害:破壞市場公平,埋下多重隱患
無證樓盤的“野蠻生長”,危害深遠。
- 安全質量隱患突出:跳過正規的報建審批程序,往往也意味著逃避了嚴格的施工圖審查、質量安全監督等關鍵環節。設計是否合理?施工材料是否合格?工藝流程是否規范?這些都成了問號,極易釀成工程質量缺陷甚至安全事故。
- 侵害購房者權益:此類樓盤通常無法取得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》,但其通過內部認購、預付定金等形式變相銷售的情況時有發生。購房者權益毫無保障,一旦項目因違規被叫停或開發商資金鏈斷裂,極易陷入“錢房兩空”的境地。
- 擾亂市場秩序:它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環境,讓守法合規開發的企業處于不利地位,形成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的效應。這類項目往往在配套設施、土地利用等方面也存在違規,影響城市整體規劃與發展。
- 引發社會矛盾:后續可能產生的產權無法辦理、配套設施缺失、質量糾紛等問題,將成為長期的社會不穩定因素。
治理:堵疏結合,強化全鏈條監管
整治房地產開發亂象,需多管齊下,形成合力。
一是強化源頭審批與過程監管。自然資源、住建等部門應加強信息共享與聯動,利用衛星遙感、無人機巡查、大數據平臺等科技手段,提升對違法建設的早期發現和精準打擊能力。實行網格化管理,壓實屬地監管責任。
二是大幅提高違法成本。不僅要對開發商處以與其違法所得相匹配的嚴厲經濟處罰,還應將其違法行為納入企業信用體系,與信貸、招投標等直接掛鉤。對情節嚴重的,應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刑事責任。
三是暢通舉報與監督渠道。鼓勵公眾、媒體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監督舉報,并建立高效的核查反饋機制。定期公開典型違法案例,形成有效震懾。
四是優化審批服務。在堅守安全與規劃底線的前提下,進一步簡化、優化合規項目的審批流程,壓縮辦理時限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引導企業主動走合法開發之路。
房地產開發事關經濟健康發展與民眾安居樂業,容不得“野蠻生長”。只有扎緊制度的籬笆,強化監管的牙齒,讓法律法規真正“長牙帶電”,才能徹底鏟除無證施工等亂象滋生的土壤,推動房地產市場走向更加規范、健康、可持續的發展軌道。